首頁
1
聽障介紹
2
聽障成因/類型3

聽障成因/類型

★聽障成因/類型

一、 聽障成因
當外耳、中耳、內耳聽神經及腦聽覺中樞的任何部位有病變時,均會造成聽力障礙。


先天

1. 遺傳因素、基因異常
2. 常見與聽障有關的疾病:瓦登伯格症候群、大前庭導水管綜合症、楚雀科林斯症候群、唐氏症、CHARGE症候群
3. 懷孕期間濫用藥物、感染細菌(ex.巨細胞病毒)
4. 疾病或先天缺陷

後天
1. 長期中耳炎
2. 病毒感染(ex.腦膜炎)
3. 意外或外力傷害(腦傷ex.車禍)
4. 藥物傷害(耳毒性藥物)
5. 長期處於高噪音環境中
6. 聽覺器官自然老化
7. 耳中風─突發性耳聾(病毒感染):須及時介入

二、 類型:聽力障礙可依病變位置不同區分為
1. 傳導性聽障:常發生在外耳或中耳→配戴助聽器成效佳
◆ 耳朵負責傳導的位置在「外耳」和「中耳」
◆ 外耳道炎、中耳積水、聽小骨硬化症、耳咽管病變等,聲音傳導路徑受到阻礙
◆ 內耳毛細胞和聽神經仍正常

2. 感音性聽障:常發生在內耳或聽神經→助聽器幫助有限
(1)感音性聽損:內耳毛細胞受損
◆ 毛細胞能讓人感知聲音,並負責聲音解析,但毛細胞一旦受損就無法再生,因此失去聽力是無法回復的。
◆ 聲音清晰度較差
◆ 高頻聽力較低頻差,常出現低頻母音較聽得到,高頻子音卻聽不清楚,如「ㄕ」、「ㄒ」
   、「ㄑ」聽不清楚;當別人說「沙」或「蝦」,會聽成是「壓」,每次講話可能都要用猜
   的,與人溝通常造成誤解。
◆ 易產生聽得到講話者的聲音,卻聽不清楚完整內容
(2)神經性聽損:傳遞神經訊號受損,第八對腦神經發育不好、聽神經瘤
◆ 聲音順利進到內耳,但當音波要透過神經訊號轉換成電波,傳遞到大腦,由大腦進行聲
 音的辨識時,此路不通,以致於雖然聽得到,仍舊無法辨識訊號。
◆ 聽神經病變、聽神經細小
◆ 需特別加強聽語訓練

3. 中樞性聽障:較為複雜且聽理解退化

4. 混合性聽障:同時存在於兩種以上聽障類型

5.心因性聽障聽障者本身聽覺器官功能正常,但因「情緒困擾、恐懼、壓力」等心理因素而自
認無法聽到。

三、 依照聽損程度分為:

聽覺障礙的程度
,則依其所能感覺到的最小音量而定。一般學術標準,正常聽力應能聽到20分貝以下的聲音,若超過20分貝聽不到,聽損依照程度亦可區分為以下:

1. 微聽損有部分族群的聽力,雖不至「完全聽不見」或「無輔具便無法溝通」的地步,卻也不全落在正常範圍內。這群人是最容易被忽略的,對於他們的後續復健或療育,更比一般已確診,且有明顯聽力障礙的族群難以推動。這些人可能在學習、聆聽、社交,又或者生活溝通面臨困境,而這樣的狀態,稱之為──微聽損。資料來源:台灣聽力語言學會電子學報 第 89 期 聽力損失還是不專心──淺談微聽損族群
(1) 高頻聽損:超過2000Hz的聲音,雙耳或單耳能夠聽到最小的音量大於25dBHL,「子音/氣音」的遺漏或混淆,除了被誤解為「不專心」, 使孩子內心受挫,也會導致學業落後、人際關係不良等。
(2) 單側聽損:一耳聽力正常,少了一側耳朵的幫助,雙耳靜噪功能難以啓動,在噪音情境下,其聆聽能力便大受影響。「聲源定位能力」也是一大聆聽困境。
(3) 輕型聽損:雙耳能聽到最小的音量在20-40dB HL,聲音較小,或距離較遠時,就會遇到「聽錯」或「沒聽到」等困境。此族群未必沒有使用輔具,但由於聽損程度輕微,介入時間通常較晚,且當說話者音量夠大時,通常可以正確互動,加上這類的聽損者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,因此反倒容易成為社會中被忽略的弱勢。

2. 輕度聽損:根據《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》中,聽覺功能的障礙程度達到「雙耳整體障礙比率50.0%以上或優耳(聽力較好的一耳)聽力損失55分貝~~69 分貝者。

3. 中度聽障:優耳聽力損失在 70~89 分貝者。

4. 重度聽障:優耳聽力損失在 90 分貝以上者。

資料來源:
1. 台灣聽力語言學會電子學報 第 89 期 聽力損失還是不專心──淺談微聽損族群
2. 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